GB 2760-202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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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食品分类号13.02.01
食品名称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食品名称描述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上级允许使用的添加剂
添加剂 功能 最大使用量(g/kg) CNS INS 备注
上级分类 13.02 - 婴幼儿辅助食品 赋予的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抗氧化剂 0.05 04.011 304 以油脂中抗坏血酸计
磷酸及磷酸盐[包括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多聚磷酸钠(包括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焦磷酸四钾,焦磷酸一氢三钠,聚偏磷酸钾,酸式焦磷酸钙] 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 1.0 01.106,15.008,15.004,15.007,15.010,06.008,15.009,06.006,02.003,01.308,15.001,15.002,15.003,15.005,15.006,15.017,15.013,15.015,15.016 338,450(i),450(iii),341(i),340(i),342(ii),340(ii),341(ii),341(iii),340(iii),339(iii),452(i),451(i),339(i),339(ii),450(v),450(ii),452(ii),450(vii) 仅限使用磷酸氢钙和磷酸二氢钠,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
对照A.2表,可以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添加剂 功能 最大使用量(g/kg) CNS INS 备注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乳化剂、被膜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0.006 471
磷脂 抗氧化剂、乳化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4.010 322
柠檬酸 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1.101 330
柠檬酸钾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1.304 332(ii)
柠檬酸钠 酸度调节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1.303 331(iii)
柠檬酸一钠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1.306 331(i)
碳酸氢铵 膨松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02 503(ii)
碳酸氢钠 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01 500(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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